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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中,政府危机公关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和社会各阶层、各团体具体利益的日趋多元化,群体性事件逐渐凸现。加强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政府危机公关研究已成为提升我国各级人民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的现实要求。
2008年发生的“瓮安事件”和“陇南事件”是典型的群体性事件。回顾与剖析这两个典型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当前我国地方人民政府危机公关能力的不足,主要是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危机公关意识淡薄,政府缺乏相应机构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以及缺少相应的体制机制进行有效的危机公关。针对这些不足,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努力加强自身执政能力建设,逐步形成一套科学的群体性事件危机预防、公关机制,有效预防和应对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