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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因“死刑保证书”案而被关押十二年的被告人李怀亮终于得到了平顶山法院的无罪判决,重获自由。而此案中影响最大的无疑是一份言之凿凿的“死刑保证书”,即法院为了防止被害人家属继续信访、上访,对被害人家属所作的一项保证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承诺书。这份“死刑保证书”因其违法性而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但也折射出信访对司法独立的过度影响。信访是群众来信来访的简称,指人民群众致函或走访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解决某些问题的行为。在我国社会生活中,信访有带有相当浓郁的中国特色,主要起着权利补救和权力监督作用。信访作为一种独具我国特色的“亲民”制度,在现代社会得到了广泛适用。但亲民的同时却造成当今社会民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容易影响社会的稳定。尤其是涉诉信访概念的提出,更是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讨论。涉诉信访是对司法活动最直白的干预,也是对司法独立影响的最明确表达。而在西方现代社会,司法独立已经作为宪法基本原则成为公理般的存在,司法独立原则就要求信访不该干预司法。而我国目前的处境是,信访,尤其是涉诉信访,对我国的司法独立造成了较大的冲击,削弱了司法权威,影响司法的终局性。由于我国特殊的文化传统以及当今的国情,空谈司法的绝对独立不太适宜。然而,迫于信访对司法独立的影响,需要针对这一现象提出一些改革建议以缓解此类问题,在维护法治秩序的同时维护社会的稳定。全文除前言及结语外,共分成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首先介绍“死刑保证书”案的基本情况,然后通过逐层分析找出该案的分歧意见,引出案件的争论焦点,将信访对司法独立的影响摆上台面。第二部分,进行相关问题的法理分析。一方面分析信访的亲民、政治、程序等性质,另一方面阐明司法独立的理念。然后将涉诉信访概念引出,并阐述信访对司法独立所存在具体影响。第三部分,得出本案的分析结论。通过上述理论研究、对本案“死刑保证书”的性质分析以及信访对该案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得出信访不该影响司法独立的结论,并详细阐述信访不该影响司法独立的原因。第四部分,得出本案研究的启示。阐述我国司法独立现行的障碍,引出司法相对独立这一概念,并为实现司法相对独立提出几点具体措施。一是将涉诉信访废止,将信访与司法独立分离;二是改革信访制度;三是进行司法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