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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在价值应予以肯定,但非公允关联交易所引发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也不可忽视,其已对我国现有法律构成了挑战。同时,随着社会分工明细深入,企业集团化发展,现实生活中的关联交易日渐频繁发生,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严防企业集团内部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第一部分综述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探讨其内涵与外延。首先对关联方、关联交易、企业集团等关键用语的定义、判断标准、范围以比较分析研究的方法予以阐述,并对当前国际、美国、我国香港地区、我国大陆地区的定义给予比较剖析,提出笔者不同的观点和建议,归纳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法律特征。第二部分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法律综合分析。从分析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现状入手,分析关联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利弊,探索关联交易发生的内在根源。第三部分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思路。在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发展趋势,并对关联交易与现行相关法律进行审视与思考,在前面界定涵义分析的基础上从关联交易的实质是否合法的角度探讨对企业集团内部非公允关联交易的规制思路。第四部分从完善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的角度提出笔者的一点思考与建议。分别对公司法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强化独立董事作用、确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强化公司高管人员的诚信义务和管理责任、加强债权人权益保护制度以及证券法与相关行政法规中交易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关联交易与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修订完善与立法提出一点具体思考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