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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言官是明代官僚集团中司职监察的一个特殊群体,由给事中和御史组成,其组织机构为都察院和六科.明代建立了历史上最为完善的言官制度,对言官的职权、选任、地位和升黜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是言官实现其政治功能的重要保证.由于明初建制的影响以及言官可贵的直谏勇气的支撑,嘉靖、隆庆、万历时期,言官在维护皇权、澄清吏治、缓和社会矛盾、巩固边防等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明朝进一步腐朽衰亡的步伐,使明朝在经历明中后期严重的社会危机之后,并没有立即灭亡,而是延续了许多年的统治.但与此同时,由于嘉、隆、万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发生了一系列变化,明朝处于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言官因制度的崩坏,信仰的动摇,特别是皇权的摧抑等因素,而发生大面积的蜕变,敷衍塞责,贪污腐化,明哲保身,趋炎附势,党同伐异,混淆国是,加剧了明中后期政治腐败,毒化了社会风气,抵消了忠正言官所起的积极作用,加速了明朝的衰亡,并最终和明王朝同归于尽.此间的经验教训值得深思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