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国禁酒运动引发对道德法律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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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宪法修正案的目的是为了贯彻某一部分社会成员的道德价值观,只是为了禁止一种对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没有明显损害的行为的时候,该修正案的效力将会非常低,并且将不会得到尊重。  美国宪法制定的目的有两个——限制政府的权力和保障人民的权利。禁酒法的通过不但限制了个人饮酒自由,侵犯了公民的自由权;并且变相的扩大了联邦政府的权力来干涉人们的日常生活。美国宪法明文规定,任何仅仅是大多数人的意愿,或任何立法程序都不能够剥夺公民的自由权,不应对少数人的自由权利进行粗暴干涉。它不但违背了制宪的目的而且背离了美国自由民主的社会传统。禁酒立法是一系列违反公民自由做法中最为典型的一个案例,因此,之后的废除禁酒立法、保护公民自由权成为了那个时代的呼声。  作为美国宪法修正案史上唯一一条被废除的修正案,其产生的年代也是法制体系从近代走向现代的过渡时期,是一项道德法律化的试验,但是由于没有把握好道德法律化的一些主要原则,以及其他一些社会因素的作用,使其最终以失败告终。对这条修正案产生背景及其造成的影响的研究或许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宪法修正所应依据的原则,对于我们把握道德法律化进程中的各种问题与原则,更好的区分法律与道德界线问题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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