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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询价制度的产生使机构投资者在新股定价中发挥出决定性作用。新股定价和配售制度是我国新股发行体制中两个重要的方面,2010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第二阶段对我国中小板和创业板网下配售制度做出了重大调整,将针对机构投资者的等比例配售制度变更为摇号抽签制度。这一制度的调整使得有效报价的机构不能全部获得新股,也使得中签机构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新股数量大大增加。以往针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理论研究都着眼于询价制度改革或新股发行制度的演变,很少有学者将网下配售制度的改变所造成的影响做一个系统的分析。本文首先结合上述研究背景提出本文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并设计出研究思路和方法。针对研究思路,搭建合理的研究框架,并提出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接下来本文回顾了国内外主要相关文献。国外文献集中分析了竞价制度以及累计投标制度对新股定价的影响,国内相关文献则着重在行政审批制与核准制对股市的影响,以及询价制度的推出对新股定价和投资者行为的影响。然后本文围绕中小企业新股网下配售机制的变化,将我国新股发行市场的定价制度和配售制度作了简要梳理,并横向分析了我国与美国新股发行体制的不同。为下文进一步分析做好理论基础。实证部分本文选取了2009年7月至2012年8月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782家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分析不同网下配售制度对新股上市前定价效率和新股上市后长期表现产生的影响。样本所在区间不仅是一个完整的IPO暂停与重启区间,也是摇号制度推出的区间。在分析上市前定价效率时,本文运用随机前沿模型(SFA)中的随机下边界模型,将新股定价看作是―产品生产‖过程。在这一生产过程中,本文将公司上市前一年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总股本、招股说明书中的风险个数、资产负债率、公司成立年数、每股发行费、首发规模和公司上市前三个月所在行业市盈率作为投入,将新股实际定价作为产出,将未加入网下配售制度因素的新股定价效率与加入了网下配售制度因素的新股定价效率进行对比,通过实证分析得到哪一种网下配售机制下的新股定价效率更高。接着再利用累计异常回报率(CAR)作为新股后市表现的衡量指标,对比分析了不同网下配售制度对新股后市长期表现产生的影响。分析结果表明,与网下等比例配售制度相比,摇号抽签配售制度在新股IPO前提高了新股定价效率,并且摇号抽签配售制度下的新股在后市表现水平上要优于等比例配售的新股。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结果是因为我国的资本市场还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虽然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新股网上发行参与到新股中,但是由于中小投资者中缺乏理性的占据了很大比例,因此新股询价制度的推出将新股定价权很大程度上集中到了机构投资者身上,主要原因就在于机构投资者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专业程度更高,更加理性。并且随着中签机构数量的减少、机构获得新股数量的大幅增加,为了不让自己所持股票价值下跌,机构投资者作为股东会增加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提高上市公司后期表现水平。本文在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针对以上研究,围绕投资者结构、市场容量和征信体系三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提高新股发行效率的政策建议,以此希望中国的证券市场向高效、公平、规范、多元化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