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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一九九零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农村家庭承包制度日益暴露出其缺陷,新一轮农地制度创新的成功和社会福利效率的改进必须以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为前提。在这种土地制度改革日益尊重民意的共识性背景下,国内外经济学界日益加强中国农民土地意识方面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然而,现有的研究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①在概念界定及其测度上,目前尚未见到有关“农民土地意识”这一集合概念及其下位概念的科学定义、测度指标体系等。②在研究内容上,偏重土地产权意识,轻视农民土地情绪;孤立研究农民土地意识,忽视土地意识与农民意识或小农意识、小农经济理论的内在联系,导致农民学的理论发展难以从农民土地意识的经验研究中汲取营养。③在研究范式上,众多文献仅用新古典理性范式解释一切,忽视了农民土地意识形成和变化的历史、社会、文化、心理、伦理等多维立体属性。④在方法论上,偏重实证、轻视理论,偏重事实知识、忽视价值分析,仅有现状调查,忽视历史分析,导致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脱节,事实判断与价值(规范)分析分离,现状研究缺乏历史深度等。⑤在具体研究方法上,众多文献仅依据截面数据分析某一时点的土地意识现状,不研究其掰史变迁的起点、轨迹与方向,致使我们看不清农民土地意识的动态变化;虽然有一些文献研究了农民土地意识的差异性,但又因缺乏“农民分化”的研究视角,导致这种差异无法反映经济社会变革的影响;即使有少数文献自觉地以“农民分化”为研究视角,但由于没有区分自然分化与“转型分化”,且未定量测量农民的职业、社会地位分纯等变量,同样反映不了1978年以来剧烈的社会转型所引起的农民分化对土地意识的显著影响。
毫无疑问,现有的研究对于相应区域的农地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从一个更广泛、更精确的意义上来说,由于缺乏关于农民土地意识的多层次、全方位与历史动态的考察,也没有对经验数据进行一般他处理,其研究结论难以具有普适往,不可能成为全国新一轮农地制度多元化改革的有效依据,严重制约了它的实践价值。在理论上,由于现有的有关农民土地意识的经济学研究尚处于一种学科孤立、内容狭窄、范式单一、静态分析等研究状况,其研究成果对于农民学、小农经济理论、农民意识理论、土地经济学、(农地)制度经济学等学科理论的发展与创新贡献甚微,理论意义也难以彰显。
为此,本文继承马歇尔关于经济学主要研究人类(经济)行为动机的传统界定,以“转型期农民土地意识”为研究对象,选取“农民分化”这一研究视角,意欲通过系统考察转型期由于农民的分化而引起的土地意识的差异性,从中透析农民土地意识发展变化的特性与规律,并提炼出它的一般化的本质规定性,这是本文的研究总目标。由于农民土地意识主要包含土地情绪、产权意识、伦理观念等三个方面的内涵,因而这一总研究目标可分解为三个子目标:④定量研究转型期农民(分化)与土地的依恋关系及其变化,全面刷新“土地情结”,研究中缺乏定量研究的现状;②实证考察转型期农民的土地产权意识及其变迁,突破现行“从制度到制度”式的研究路径,从社会制度意识的层面探索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③从伦理维度考察转型期农民土地意识的差异性,填补现有研究缺乏农民土地产权正义观念的研究空白。
为达到上述研究目的,本文采取了以下研究方法:一、在方法论层面,本文以“社会转型”为宏大的叙事背景,坚持了以“四个结合”为核心的研究逻辑:即历史分析与现实研究相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事实经验研究与价值分析(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多种学科理论与方法相结合,从而将“理论准备”、“历史回顾”、“实证研究”和“价值分析”四大部分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并有效整合了经济学、心理学、历史学、社会学、伦理学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进行研究。二、在研究方式层面,本文选择了“农民分化”为研究视角,并使之成为贯穿于研究全过程的程序与操作方式。正是借助于这一研究视角,本文通过测量处于不同分化水平中的农民土地意识的差异性,由这种差异性来透析农民土地意识变迁的规律,从而使本文的实证研究获得了动态分析的效果。三、在具体的研究方法层面,本文借鉴心理学的态度测量技术制作问卷量表,以欠发达地区的江西省鄱阳县为调查区域个案,获得了有关农民分化与土地意识的一手数据,采用频数分析、卡方检验、方差分析、对应分析、因子分析、LoiStic回归分析等多种统计方法,顺利完成了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和“价值分析”部分中的实证研究内容。采用“比较法”将所调查的区域数据与其他区域的二手数据进行横向比较,有效弥补了区域个案调查的不足。采用历史法、文献法、访问法等研究方法获得了自土地改革以来至集体化时期的农地制度变革与农民土地意识变迁的一些历史细节,顺利完成了历史研究部分。
本文的研究内容体现在以下六章中。
第一章为导论部分,主要对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观察该问题的视角等有关选题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为“研究之研究”部分。
第二章为理论准备部分,共分四节。
第一节在学界已有定义或定义不明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了社会转型、农民分化和土地意识的概念,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
第二节回顾了国内外各派小农经济理论对农民土地意识的刻画,从不同的理论侧面描述了农民土地意识。
第三节在理论上理清了社会转型与农民分化之间的关系,农民分化与土地意识变化的内在机理。
第三章为历史回顾部分,共分三节。
第一节具体辨析了传统社会农村土地产权占有状况,指出了农民分化的特点与土地意识的同构现象。
第二节具体阐述了土地改革时期农民分化与土地意识嬗变之间的内在关联。
第三节具体论述了持续三十来年的集体化运动所导致的农民同质化与土地意识扭曲现象。 第四章为实证研究部分,共分四节。第一节为研究设计部分,详细介绍了调查区域、抽样方法、样本状况、变量测量、问卷效度与信度说明、资料收集与统计方法等内容。第二节(统计)描述了调查地区农民分化的现状:①职业分化走的是一条由“纯农业劳动者—技能型职业—资本和智力密集型职业”的分化路径;农民对现行职业不满意者居多,对是否改变职业显得较为彷徨。②农民收入普遍较低,以兼业型农户为主,收入的满意度较差,且缺乏稳定性预期;③社会地位分化呈现并将继续呈现出较稳定的橄榄状结构。第三节为调查地区农民土地意识的测量结果:①土地依然具有相当重要的价值,但收入功能曰渐弱化,心理安全功能不断强化。②农民保有土地并非从众心理,传统土地信仰依然浓厚。③农民普遍认为土地是自己的,政府对农地产权的干预偏少是其根本原因。④农民更多关注土地所有权、自由买卖权、抵押权和改变用途权,不再关心使用权、抛荒权、继承权、出租权和转包权等,表明农民不再关注那些需要依靠传统种植业才能实现的土地权益,其土地产权意愿遵循理性实用主义原则。④农民普遍表示不愿意自己的土地被征用,首要原因是“失去土地生活没保障”。⑤多数农户有改良土壤质量、兴修水利设施的愿望,却无实际投入行动,投入回报低是其根本原因。第四节是农民分化与土地意识差异的关联分析:①从土地情结中萃取了“传统土地信仰”、“安全保障需要”和“现代进取意识”三个命名因子,分别以它们为因变量的方差分析显示:农民分化中的各独立子变量及其交互作用均未显著影响“传统土地信仰”因子和“现代进取意识”因子;职业、经济、收入分化的交互作用显著影响了“安全保障需要”因子;农民对职业、收入的稳定性预期显著影响了“现代进取意识”因子。表明农民对土地的心理需求(情结)已显现出多元层次的变迁态势。②以土地所有权意识为因变量的卡方检验显示,所有权认知仅与经济分化显著相关,所有权意愿则与职业、经济分化显著相关。③以其他土地权利意识为因变量的卡方检验显示:使用权意识、买卖权意识均与职业、收入分化显著相关;改变用途权意识与经济、职业和社会地位分化显著相关;继承权意识仅与收入水平分化显著相关;抵押权、转包权、出租权、抛荒权等权利意识与农民分化中的各独立子变量均不相关。表明农民更关心那些能给他们带来现实利益的权利类型。④以征地意愿为因变量的Logistic回归分析与卡方检验显示:收入水平分化同时显著影响了农民土地征用意愿和保护方式意愿,表明增加农民收入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社会民主化进程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社会地位分化对权利保护方式意愿有显著影响,社会地位越高的农民越倾向于法制化的手段。⑤高收入高社会地位的农户最不关心土壤改良,中等农户改良土壤意愿最高,是农村与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表明国家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要依靠中等层次的农户。
第五章为价值分析部分,共有三节。
第一节通过辨析产权正义,界定了农地产权正义观念的概念。
第二节介绍了“农地产权正义观念”的测度方法和测度结果:在所有权、买卖权、退包权、改变用途权等方面,农民心目中的产权正义观念与现行法律精神存在冲突。
第三节是农民分化与农地产权正义观念差异的关联分析。
第六章为研究结论与政策涵义部分,共有三节。
第一节主要从土地情结,所有权意识,其他产权意识(包括土地保护意识、产权正义观念)等方面总结了全文。
第二节根据研究结论提炼了核心观点,阐述了其理论意义。
第三节针对学术界有关现行农地产权制度缺陷与创新模式争议的基础上,阐述了本文的政策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