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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是现代医学领域继人工受精技术之后产生的新的人工生殖技术。随着这一技术的发展,产生了代孕这种新型生育方式。代孕打破了传统的生殖方式,挑战着传统的生育文化,对传统伦理道德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正因如此,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对代孕采取了全面禁止的态度,目前我国对此态度亦然。但是一味的禁止并不能改变社会面对这些新兴科技的需求,更不能阻止这一现象在现实中滋生。而且这种禁止也斩断了不孕不育家庭对拥有后代的希望。目前,在我国的各法律法规中,除了2001年2月20日,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间接的反映出我国对代孕问题持禁止态度之外,其他法律法规未见任何规定。本文采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从代孕的概念的界定开始,逐步展开论文,通过对国外产生不同立法的社会文化背景进行分析,结合我国国情,对人工生殖技术立法规范提出建议。第一部分,绪论。阐释代孕产生的背景、概念和类型,由此明确本文所论代孕的含义和纳入立法规制的必要性。第二部分,国内外对代孕的立法规制。介绍其他各国和我国其他地区立法现状,分析此现状产生的不同背景,指出我国立法的不足。第三部分,合理合法化分析。阐述代孕行为合法化的理由,结合我国国情,肯定代孕在我国的合法地位,结合代孕行为的医学、人文、社会、历史价值,指出不该一味否定代孕,应该用辩证的眼光看待这一问题。第四部分,提出建议。提出对我国关于代孕者以人工生殖技术进行法律规范的原则性建议。最后是结语,对全文进行总结,再次阐明在我国当前法律体制和理论体系之下,代孕不该被一味禁止,应将代孕推上合理合法的道路,引导代孕这一行为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其中,第三章和第四章是本文论述的重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