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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演讲是口语表达的一门艺术和社会交际的理想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其重要的社会功能在社会的各方面都得到了高度的重视。在2008年的美国大选中,奥巴马演绎了一段美国政治史上的不可思议、令人着迷的传奇。他极富感染力的语言和精湛的演讲技巧是他赢得大选,当选新一届美国总统的关键因素。本论文选取奥巴马竞选总统期间的十篇演说辞作为语料,依据功能文体学的理论,从语域及表意、人际和语篇三个元功能的角度出发,对所选语篇进行了分析。本文希望通过对这些竞选演讲的文体特征研究发现奥巴马个人的演讲风格,揭示其为了达到演讲目的所运用的语言手段。通过研究发现奥巴马的演讲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为了向听众传达自己的政策和主张,奥巴马多使用物质过程、关系过程和心理过程,很少使用言语过程、存在过程及行为过程。(2)为了实现演讲的劝说功能,奥巴马注重词语的选择和时态的灵活运用。在主语上多选用人称代词we做主语来拉近与听众的距离。注重时态间的转换,多运用现在时和过去时。现在时使其信息真实可信;过去时用来连接过去和现在,加强今昔对比。将来时只占很小的比例,多用于阐述自己的政策主张。此外,多使用中、低量值的情态操作词以体现其亲和力。(3)从语篇功能的角度而言,大量使用无标记主位以便于听众理解,多使用平行型、线型主位推进模式同时也注重多种模式的交叉使用以使内容连贯,结构多变。本文共包括五章,第一章简要地介绍了文章的研究目的、意义、研究方法及语料的收集并提出了研究问题。第二章重点综述了前人在公众演讲及功能文体学两方面所做的研究,并论证了本文的可行性。第三章对本文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概述。第四章是论文的主体部分。本章首先分析了语料的语场、语旨和语式,探讨了演讲的主题、演讲者与听众的关系及语篇的组织特点。之后从表意、人际和语篇三个元功能的角度对实现这些功能的语言手段进行了详尽的分析、解释和评价。第五章对分析结果进行了总结,得出了奥巴马演说的文体特征,此外还指出了本论文的不足之处并对今后研究的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