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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公安机关作为行使刑事诉讼法赋予的侦查职能的主要侦查机关,其所拥有的强大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合法地进行调查取证,也可能被滥用以至于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必须赋予犯罪嫌疑人必要的诉讼权利,使得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性权利与公安机关的侦查权力之间达到一定的对峙性平衡,从而使犯罪嫌疑人的实体性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本文在分析国内目前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屡受侵害的状况及其原因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的诉讼制度与做法,就我国当前的侦查阶段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提出若干设想。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第一章是概括性地讲述当前刑事侦查活动中侵犯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主要表现,并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我国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屡屡出现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现象,并不完全取决于侦查人员的个体素质,而是侦查诉讼制度设计的不合理、不完善。因此,如何健全、强化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制度,是我国当前侦查阶段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第二章是阐述了国外侦查程序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通过国外侦查程序制度的介绍,进一步说明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在体现诉讼活动中公平与正义原则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从而为第三章的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研究打下基础。第三章是详细阐述了我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内容。首先,从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强化方面,研究犯罪嫌疑人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的诉讼制度,以进一步体现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诉讼活动中的“当事人主义”本质。其次,从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方面,进一步限制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权力过大的可能,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提供客观的制度保障。再次,从公安机关相关的一些侦查诉讼制度的完善角度,进一步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调查环境与土壤。文章最后是小结。通过全文的归纳,笔者重申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认为犯罪嫌疑人权利要得到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唯有转变侦查阶段的诉讼观念,真正确立“无罪推定”的原则,才能进一步加快我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制度建立与健全。笔者在写作本篇论文时主要在以下方面有所着重思考:在对我国当前刑事侦查活动中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探讨的总体思路上,在借鉴国外当事人主义模式做法的基础上,注意结合国情,来建构我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内容。在对我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研究时,既注意现行法律规定的强化,以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又注重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权力制约,来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同时通过对侦查阶段相关的诉讼制度的完善,为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