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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判过程主要是由问答构成的,问答言语行为在审判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事实是通过问答澄清的,证据是通过问答确定的,冲突是通过问答解决的。因此,从问答角度切入,就是抓住庭审会话中最核心、最本质的东西。本研究以中国法庭问答互动为研究对象,以Grice提出的合作原则,Sperber和Wilson提出的关联理论和Verschueren提出的语言顺应论为基础,结合我国学者廖巧云教授提出的“合作—关联—顺应”模式,从话语生成和话语理解两方面研究法庭问答这一特殊的言语交际现象。本研究属于司法语言研究,主要解决三个问题:(1)法庭问答中,问答双方的关系如何?问答是否能够顺利进行?答话者是否始终配合问话者的意图?(2)问话者的问话通过什么方式进行言语顺应性选择,从而获得最佳关联,实现问答双方的合作?(3)答话者答话的类型有哪些?本研究语料取自书面记录的语料《现在开庭》丛书第11册,此丛书中的语料是最高人民法院授权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部现场采录的,信息真实可信。范围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类案件。本研究对上述书籍中涉及法庭问答互动过程的语料进行描述、分析和归纳,以定性研究为主,定量研究为辅。研究结果表明:(1)法庭审判是强烈的以目的为导向的活动,参与诉讼的人都有各自的目的,目的不同,所使用的问答策略不同。在不同目的的影响下,法庭问答双方的关系可以归纳为合作、欠合作、不合作三种。(2)直接询问、交叉询问、询问被告人、法官询问构成庭审问答的主体,各环节呈现不同的语言风格和策略。直接询问尽量使用宽式问话,避免使用诱导问话,问话形式简单有逻辑;交叉询问可以重复问话,使用封闭型问话,补足答话者的经验框架;公诉人询问被告人的惯性思维是以事实为依据的有罪预设,而辩护人询问被告人时使用无罪预设的策略;法官问话要坚持公正的态度,以程序性问话为主,实体性问话为辅。(3)由于目的及合作关系不同,答话人答话采取的答话态度和策略有所不同。合作关系下,答话形式体现为标准型、附加型、解释型、推测型;欠合作情形下,答话形式为短缺行、模糊性、间接型、迂回型;不合作的情况下,答话形式为回避型、反问型、对抗型、诡辩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