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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时,要综合分析与该法律关系有关的各种因素,寻找和确定与案件和当事人有最重要、最本质、最真实联系的一个国家或地区,从而以该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作为其准据法。最密切联系原则是传统法律选择方法的更新与发展,代表了国际私法价值取向由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的转变,满足了国际社会对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的追求。尽管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各国国内立法与国际条约中广为采用,但学者们对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认识远未达到统一,司法实践者对于如何使该原则在侵权领域的审理中发挥作用仍然意见迥异。由于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合同领域的典型性,我国的学者对最密切联系原则及其在合同领域的运用的研究较多,但专门研究其在侵权领域的运用的论著还很少,本文就是要将最密切联系原则和侵权的法律适用结合起来,研究该原则在侵权领域的运用及在我国侵权领域引入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相关问题。本文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和实证方法,力图通过国内外对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侵权领域运用的分析,来论证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必要性,并对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侵权领域运用存在的优势和弊端进行解读,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便其能扬长避短,更好地解决我国侵权领域的法律冲突问题。本文除引言外,在主体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最密切联系原则与涉外侵权领域之概述、最密切联系原则跟传统涉外侵权法律适用原则相比具有哪些优势、如何确定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涉外侵权领域的地位、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涉外侵权领域实践中的问题和解决。本文先对最密切联系原则和涉外侵权领域进行了概述,阐述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理论的形成过程以及产生的原因,阐述了研究涉外侵权的重要性以及合理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对解决涉外侵权案件有何积极意义。其次,对传统涉外侵权法律适用原则以及不足进行分析,指出相比之下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涉外侵权领域的优势是阐明法律适用的理由从而使法制正规化、可以增强冲突法对案情的适应能力、有利于实现个案公正。接着,对最密切联系原则中存在争议的重要理论问题——如何确定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涉外侵权领域的地位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与准据法补充原则说、基本原则说、法律选择方法说的比较,得出在涉外侵权领域,应把最密切联系原则定位为指导性原则的结论。通过理论分析对我国目前在涉外侵权领域对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定位提出建议。但是,最密切联系原则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对其不正确适用,可能会走上单边主义的歧途,以至颠覆整个国际私法体系。最后,通过理论阐述和对案例的统计分析,指出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涉外侵权领域适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缺乏有针对性的实证研究,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不够,裁判文书中对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理由论理不足,对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的理解存在偏差等。要解决这些弊端,就要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实证研究,提高法官驾驭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能力,构建中国国际私法判例制度,以及注意与其他制度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