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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政公用行业长期受“市政公用行业是公益事业,应该由政府统包”观念的束缚,造成投融资渠道不畅通,设施能力不够,运行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可称得上是市场经济的最后一块垄断行业。而市场化是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的唯一出路所在。但公用事业向市场化的转轨,不单纯是投入方式的变化,即由过去政府的单一投入变为政府、社会多元投入,也是一场市场与管制、企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博弈。因此,为有效推进改革进程,开拓公用事业的“边疆”,政府管制的变革势在必行。 本文首先介绍了公用事业领域政府管制变革的宏观背景——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理性定位政府管制,是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所在。反思了中国现阶段公用事业传统政府管制存在的弊端,政府管制不能不要,不能不改;管制必须变革,其方向是建构激励性管制。从组织行为学的激励理论、行政法学的平衡论、经济学的自然垄断管制理论提出我国公用事业政府管制变革的方向是激励性管制,分析了激励性管制的基本结构和行为模式。 最后通过对深圳市公用事业改革和长沙市公交改革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三个结论:建构激励性管制是重构政企关系的关键;中国公用事业激励性管制正处于萌芽状态;对公用事业市场化的激励性管制需要全面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