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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黑龙江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相关数据为样本,从收入组成来源与收入性质两方面分析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结构的变化,旨在从收入结构角度探求农村居民增收的途径,为黑龙江省农村居民收入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首先是黑龙江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组成的分析,主要包括:一是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来源角度分析了纯收入组成项目的变化趋势,指出在研究年限内,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绝对数额一致呈现增长趋势,但是增长率存在波动。二是对收入的四个组成部分进行了贡献分析,指出工资性收入的贡献最大,财产性收入的贡献最小。三是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性质方面分析生产性收入与非生产性收入,对生产性收入中的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收入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指出生产性收入与非生产性收入均呈现出上涨趋势,第一产业收入最高,第三产业收入高于第二产业收入。其次,对黑龙江省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结构进行了趋势分析和收入结构变动度的分析。主要包括:一是从收入来源与收入性质角度分析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结构变动度,指出收入结构变动度在最近10年的2个5年阶段内表现都出下降的趋势;二是家庭经营性收入结构变动度一直呈现出上涨的趋势。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在研究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虽然能以学者们的已有研究为基础,利用已有的常用模型进行贡献分析与变动度分析,但是对模型本身的理解还有很大的欠缺,在分析上不能深入,仅能从表面数据上进行分析。二是,受所需年鉴数据的限制,按两种分类方法在进行结构分析时的起止年限不同,从而无法进行共同时间段的对比分析。三是,由于统计年鉴对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分类共有三种,本研究并没有对按纯收入分组户数占调查户比重这一分类标准进行结构分析。在以后的研究中拟对这一分类标准的收入组成进行结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