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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比较江苏省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内部骨科和普外科医保住院患者按混合支付方式付费与传统按项目付费支付的实施效果,分析不同支付方式下医保患者医疗费用、医疗质量、服务效率、病人满意度等指标的变化和产生变化的原因,以期发现实施混合支付方式过程中需要改进的问题,为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等提供依据。材料与方法本研究选择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期间骨科实施按混合支付方式付费的医保住院病人500例为实验组,实施传统按项目付费支付的584例为对照组;普外科实施按混合支付方式付费的医保住院病人1281例为实验组,实施按项目付费支付的1123例为对照组。采用回顾性分析的方法,借助医院信息系统收集相关病人的住院信息,对支付方式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效果评价指标涉及工作效率、经济效率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骨科和普外科实验组和对照组医保患者在性别、年龄和入院情况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个科实验组相对于对照组住院总费用、药品费用、材料费、床位费均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费、护理费和治愈好转率组间比较变化不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实验组病人满意度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骨科实验组检查费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普外科两组间检查费持平,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作为新医改的重要内容,是医疗保险过程中涉及各方经济利益最直接、最敏感的环节,对医疗服务的监控和抑制过度医疗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医院内部混合支付方式的实施能够引导医护人员规范诊疗行为,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减少不必要的卫生资源消耗,使住院费用构成趋于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