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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6日,沪深300股指期货(代码IF)成功上市。这也是我国的第一个股指期货品种,具有历史性的意义。股指期货因市场需要而产生,它具有3项基本功能,分别是规避风险、价格发现和资产配置。投资者及监管机关的主流观点认为股指期货的推出可以起到转移风险、优化资金流动、稳定中国金融市场的作用。然而,这些观念在中国股市2015年6月经历急跌后受到了重创。在15年的股灾中,上证指数暴跌2328点。一时间,舆论普遍将股市暴跌归咎于期货市场投机者的“恶意卖空”,并将股指期货描述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更有甚者发表“应该关闭股指期货市场”的言论。为了阻止股票价格的急剧下跌和恢复投资者们对市场的信心,中金所在期货市场上迅速出台了几项限制性管控措施。终的结果是股指期货的交易量呈现断崖式下跌,市场惨淡。而2017年2月和9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终于陆续放开了对股指期货的管控。2017年2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警戒线调整至20手。此前的监管标准为10手。去年的9月15日,中金所再发布对于股指期货放开政策。将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此前的标准为20%。将沪深300、中证5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平仓手续费标准调整至万分之六点九。此前的手续费标准为9.2(?)。在这种背景下,本文通过实证方式探究沪深300指数与股指期货之间波动性关系。本文使用VAR与GRANGE因果检验模型、GARCH模型、VAR-BEKK-GARCH(1,1)模型和DCC-GARCH模型,研究中国股指期货和股市现货指数之间是否存在溢出效应。采用的数据为沪深300指数和其期货指数,按照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为分界点,对股指期货交易进行了放松、限制和再次放松三个时间段进行研究。通过分别对收益率和波动率的研究分析,结果表明:对股指期货的交易进行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对股票现货交易的关系产生了一定影响,降低了两者之间的联动性。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时间长度方面尽可能加大样本空间容量,以求获得客观的研究结果。而且本文结合了股指期货对现货市场长短期的影响的两个方面,是相较于以往的研究仅从单一角度入手中存在优势的地方。另一个存在创新的地方在于本文选择了三个时间点来进行实证分析。第一个是沪深300股指期货推出前后,第二个是中金所对股指期货实施严格限制措施前后,第三个则是中金所放开对股指期货的限制前后,以求能通过实证结果针对性的对政策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