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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证券市场已过去的十几年中,退市制度从无到有,从一般到逐渐成熟。但在证券市场制度建设中,退市制度的建设又是一个相对不健全的环节,相当一部分“问题”公司迟迟不退市。如何解释我国证券市场这一独特的现象,增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有效性,从而形成一个优胜劣汰,良性循环的局面,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的分析主要是从实证分析和国内外比较分析两方面对我国退市制度进行研究,分析退市制度实施效果不佳的原因,并借鉴国外发达市场退市制度,对我国退市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意见。本文主要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第一章和第二章,主要阐述的是文章的研究背景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和文章结构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和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发展。通过对我国整个退市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各个阶段的政策的阐述,对我国退市制度发展做了一个完整的制度分析。第三部分为实证分析,包括第三章第二节的部分内容和第四章。分别针对ST股票、已退市股票、仍旧ST股票进行了展开分析,研究发现:一、ST公司被ST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流动性不足,导致公司偿债能力下降,资产周转不顺畅,公司运营能力变差,最终导致盈利能力下降。但是这些ST的公司并没有破产也没有资不抵债,它们只是暂时陷入困境,尚有恢复的可能。但是许多公司被带帽之后,急于摘帽,通过各种盈余手段来规避退市,并没有进行实质的生产经营。还有一些公司上市时就包装造假,以获取稀缺的入市门票,等到上市之后也是利用各种手段来规避退市,混迹于ST板块中,而且上述公司并没有明显的好转现象。二、Logistic回归分析表明,ST公司摘帽的普遍存在盈余管理行为,而最显著的就是调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来进行盈余管理。同时通过ROA均值的分析发现:ST公司在摘帽后公司盈利状况并没有发生好转,大部分公司依然在持续亏损,现有的退市制度也没有达到预期的优胜劣汰的效果。第四部分为制度比较,主要对国内外退市制度标准、退市程序、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退市数量标准标准在股东人数、社会公众持股数、红利、总资产等方面仍然欠缺。非数量标准和退市程序规定相对模糊,操作性上存在较大的弹性,实施效果也表明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第五部分在以上研究的结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