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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影响遍及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也给法律带来了冲击和新的挑战。为适应网络时代的需要,传统的司法制度必须做出调整,新的司法行为规范必须尽快建立。基于这样的社会大背景,笔者利用自己大学本科打下的工科基础,认真研究了网络的特性,结合我国及世界上其他网络技术比较发达的国家当前网络纠纷司法实践,立足现实,大胆地探讨了网络时代司法制度中的若干重要问题。本文共由七部分组成,主体内容分为五章。在第一章中,主要从网络与法院、网络与法官两个方面讨论了网络对司法机关这个司法主体的影响。针对网络时代各级法院纷纷上网,提出网络将有利于推进司法公开化和落实群众监督,有利于司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同时还有利于精简机构、提高司法效率;同时指出法院上网中应注意转换观念、激活和充分利用信息、防范和化解网络安全危机。在探讨网络对法官的影响时,提出网络时代法官同时还是技术专家的观点,并指出网络时代的法官应精通法律、深谙法理、加强科学涵养和终身学习。在第二章中,主要讨论了网络对传统司法管辖基础的冲击,提出由于网络<WP=3>空间中纠纷具有当事人接触的瞬间性、随机性、多方性、全球性以及非中心化倾向等特点,结合案例对网络侵权行为管辖权、网络合同纠纷管辖权进行了深入地探讨,认为网络法律纠纷的管辖问题,应当摆脱传统地域管辖的观念。同时对网站与ISP的法律地位进行了研究。第三章主要研究的是网络诉讼的证据规则,提出在网络时代,电子证据应得到法院采纳;根据网络纠纷的技术性较高的特点,提出网络诉讼中可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并根据电子证据的特点,对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出示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四章是关于网络空间的法律适用问题。根据因特网上法律冲突的涉外因素较多、因特网没有国界、因特网的功能具有综合性等特点,分析了因特网对传统民事冲突规范、刑事冲突规范以及税收管辖的冲突,提出可以通过创造新的连接点、利用自治规则、制定国际统一规则等对策解决因特网上的法律冲突问题。在第五章中,根据网络技术的特点,大胆设想了一套通过电子文本提起诉讼、案件处理信息化、诉讼资料网络化管理、摒弃物理意义上的法庭而在网络中在线审理的诉讼流程。本文虽然探讨的是理论问题,但并没有陷进理论中去。网络是市民的网络,网络法应让市民读得懂,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本文的写作目的——为未来的司法改革提供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