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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我国资本市场转型期实际出发,着重分析了我国证券发行管制下的地方政府为“护租”对辖内上市公司的财务困境风险进行积极化解。在上市公司财务困境风险化解监管过程中,证券监管机构可以通过灵活运用其资本市场资源分配权——证券发行资格管制,实际上使证券发行机会成为地方政府的可占用性准租:地方政府只有做好辖内上市公司财务困境风险化解工作,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其辖内公司才可能在下一期证券发行资格争夺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否则这种机会将会减少。本文研究从国内外对于上市公司财务困境研究出发,梳理了以往对上市公司财务困境的原因、预测、以及解决办法的研究,我们将从地方政府的行为的角度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困境化解机制进行研究。对于从地方政府的行为的角度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困境化解机制进行研究,我们是以产权经济学的交易费用以及其寻租理论的可占用性准租作为理论基础,以地方政府和证劵监管机构两个角度分析了地方政府和证劵监管机构为什么会积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的财务困境风险,它们又是如何进行上市公司的财务困境风险化解的,它们在这种机制中各自扮演者什么样的角色。本文是我们以我国2005-2010年处于财务困境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上期地区陷入财务困境的上市公司数量对本期该地区申请融资通过率存在显著影响,并且理性的地方政府应该会根据自身执行能力,会努力地减少辖区内陷入财务困境的上市公司,提高辖内上市公司质量。这两个结果充分地论证了:(1)本期各地公司证券发行申请通过发审委的审核情况受到了该地上期上市公司处于财务困境比率的显著影响,表明在2005-2010年中,我国证监会的证券发行管制会考虑了各地上市公司财务困境风险,即存在基于证券发行管制的上市公司财务困境风险化解奖惩机制;(2)地方政府执行能力的不同也会显著影响该地区上市公司财务困境的情况存在,即论证了地方政府会理性应对中央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财务困境风险化解的奖惩机制。本文通过分析证券发行管制下的地方“护租”行为研究了地方政府参与辖内上市公司财务困境风险化解机制,这里的逻辑机理就是中央政府证券发行资格管制引致地方政府为避免可占用性准租的租值耗散而积极参与辖内上市公司财务困境风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