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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长期以经济大国的形态稳居世界经济格局的重要一极,然而各类资源的匮乏长期困扰着日本经济的发展,时至今日亦不例外。日本对各类资源的迫切需求是日本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往来的重要推动力,在动植物及其加工品领域来说也是如此。问题在于,为推动本国产业的发展,运用各类技术措施构建贸易壁垒在全球范围内已不是个例,日本在运用WTO框架下《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定》(简称《SPS协定》),一方面也存在构筑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嫌疑,对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进出口构成事实上的限制。日本作为WTO成员国,在海关检验检疫方面应当遵循WTO框架下相关的检验检疫规定,即《SPS协定》。需以《SPS协定》的适用为主线,查明日本海关检验检疫在适用《SPS协定》过程中的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并对日本适用《SPS协定》的相关国内立法予以梳理,尤其重点阐述农林水产省在适用《SPS协定》过程中出台的规制措施。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日本海关检验检疫在适用《SPS协定》过程中存在的数个主要问题,其中涉及日本对《SPS协定》的不当适用以维护本国利益。中日之间的贸易也会受到日本不当适用《SPS协定》的影响,尤其近年来中日之间的进出口贸易发展迅速,此类不和谐因素应当得到遏制。针对日本不恰当适用《SPS协定》,在适用《SPS协定》时违背协定基本宗旨的做法,我国应从如下三个方面应对相关问题:首先,提高国内检验检疫技术水平和标准,以保证尽可能达到日本的进口标准;其次,我国要积极争取检验检疫相关国际标准制定的话语权,不能一味受制于规则,应变被动为主动;最后,我国应主动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在日本不当运用协定损及我国利益时,及时且坚定的维护本国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