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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阐述了经济转型的科学涵义,审视了岩溶地区、石漠化地区和石漠化防治区的区域特征,分析贵州区情揭示了贵州石漠化地区生态恶化与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提出了通过经济转型和生态修复破解这一矛盾的基本思路。
论文对岩溶地区、石漠化地区和石漠化防治区的联系和区别进行了辨析,在此基础上,论证了石漠化防治区的内涵和属性。论文认为,岩溶地区(即喀斯特地区)是一个自然地理概念,部分岩溶地区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造成地表呈现岩石逐渐裸露的类似荒漠景观,简称为石漠化地区,岩溶地区不都是石漠化地区;石漠化防治区是针对岩溶地区出现的石漠化和潜在石漠化现象,为实现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而规划的,既有生态保护修复功能,又有经济功能的生态经济区。岩溶地区相对连片,石漠化地区呈点状分布。石漠化防治的规划和实施,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县内既有石漠化分布,又有非石漠化的岩溶分布和非岩溶分布。因而,石漠化防治县(区)并不全是石漠化地区。石漠化防治区应依据区域的复杂情况,科学实施防治措施。
论文对石漠化地区特定时空条件下经济落后和生态环境脆弱的特殊矛盾进行了系统分析。论文认为,石漠化地区人与自然的矛盾集中表现为:经济发展滞后、人口密度大,为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而选取的追赶型跨越式增长目标与生态环境脆弱性、自然资源有限性的矛盾,以及快速增长中的粗放式方式,1日的石漠化未治理,又出现新的石漠化现象。矛盾的破解必须实施综合防治,即从社会经济活动的调整和自然生态的重建两个方面采取综合措施。
论文在分析石漠化地区的特殊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基础上,提出石漠化防治的首要任务是实施经济转型。只有在充分尊重客观现实和生态系统演变的自然规律,调整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才能破解石漠化地区生态与经济的恶性循环。经济转型的实质,就是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转变与资源环境不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石漠化防治区的经济发展从资源消耗、环境破坏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方式转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科学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论文认为,石漠化防治的又一重要任务是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即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石漠化防治区必须尊重生态系统的演进规律,以植被修复、水土保持为重点,修复已经石漠化的土地、预防潜在石漠化趋向,结合经济转型和新农村建设,坚持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加大水利水保和农村能源建设,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石漠化专项治理。在石漠化防治工程建设中,实施相应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措施,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在防治中建设,在建设中防治。
论文对贵州石漠化防治区经济转型需要的制度、政策等保障性措施进行了研究。论文认为,差别化区域政策是石漠化防治区经济转型和生态修复的重要保障。石漠化防治区作为国家规划中的限制开发区,中央政府应从统筹区域发展的高度建立和完善生态建设的补偿机制;针对既是生态脆弱区,又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和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区的实际,调整经济发展目标和干部考核指标,将生态修复、扶贫开发和民族政策结合起来,在财政转移支付,生态建设专项支持,少数民族扶持,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产业转移、中小企业解困等方面向石漠化防治区倾斜。石漠化防治区地方政府也应根据生态经济功能区定位,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生态保护建设职责,实现经济转型和生态重建的双重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