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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环境正义在批判传统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基础上,以罗尔斯正义论“公平正义”以及“惠顾最少受惠者”两个正义原则为基础,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积极意义。
从理论上讲,现阶段环境正义理论引入“最少受惠者”原则,充分关注国际环境正义中存在的主体差异,及其面临的环境问题差异,打破了传统环境正义理论简单将环境问题归咎于“全人类”的论调,充分关注到“不一样的主体应当承担的不一样的环境责任”。
从实践上讲,环境正义理论将环境正义的实现同政治、经济等相联系,试图通过社会正义路径来实践环境正义的方法是具有突破性的。
但是由于环境正义在实践中过分关注“环境利益和受害的公平分配”,过分关注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使得环境正义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遇到了困境,脱离了原本既关注环境保护,又关注人类利益的“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环境伦理方向。本文介绍了环境正义发展的概况,以及罗尔斯正义论为基础的环境正义在理论和实践中的意义,在肯定现阶段环境正义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境正义所面临的几点困境并简单设想了其困境解决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