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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平台行业经过近20年的飞速发展,企业竞争日益激烈,截至2017年底,我国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注册数量超过一百三十万家,企业之间出现恶性竞争,相互损耗,诸如不同平台之间不能兼容事件(腾讯与360之争),不同平台不能相互接入的现象(腾讯和阿里巴巴)。我国互联网平台行业内企业数量是否超过和合理的企业数量,企业能够通过有效的战略选择,提高市场集中度,从而提高行业内的市场绩效?本文首先回顾了市场结构、行为、绩效理论,进一步认识“集中度——利润率”假说。对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市场结构与福利效应进行了理论回顾和文献综述,并针对互联网平台行业梳理了双边市场理论、网络经济理论的相关文献。发现学术界对“集中度——利润率”并未达成一致意见,不同行业市场集中度与利润率的关系不相同,而互联网平台企业市场集中度与利润率的关系,多数学者从理论推导得到“互联网平台行业的市场集中度提高能够增加行业利润,且带来福利效应”的结论,但缺乏实证证据。本文在理论回顾和文献综述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双边平台企业的性质,借鉴在Salop圆形城市模型理论推导具有交叉网络效应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市场集中度对市场绩效和福利效应的影响,并对推导结果做进一步思考,提出两个理论假说:在自由进入的市场条件下,互联网平台行业集中度提高,行业利润增加;在自由进入的市场条件下,互联网平台行业集中度提高,能够产生福利效应。在此基础上,本文选取我国互联网平台行业56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选取2012—2017年5年的公开财务数据作为数据来源,利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方法,对我国互联网行业集中度提高对行业绩效、福利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并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互联网行业集中度对行业利润有正向影响;(2)我国互联网行业集中度对员工工资福利效应有正向影响。针对实证研究结果,提出了互联网平台行业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