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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近代词体声律研究为考察对象,探寻其发生背景和学理基础,梳理其演进历程,概括其主要特征,总结其得失。词体声律论在近代的流行并非偶然。这一时期词坛空前繁荣,姜、张“格律派”词风盛行;词学尊体论要求词合于乐的论证,经学、音韵学、曲学的兴盛也为词体声律研究提供着助力。在唐宋词乐研究萌发,在明代词谱之学兴起,到清代前中期词体声律学体系初步显现。词体声律论在近代迅速发展的时代环境和学理基础已经具备。近代词体声律学的发展历程由两个阶段组成。前一阶段从道光元年到19世纪末。这一时期声律说风靡词坛,在词体文辞内部找到词乐的凝结是词学家的最大目标。他们力图从四声、叶韵、五音等方面找到文辞与音乐的搭配规律,以恢复词体协律合乐的属性。同时《词律》的订补和词乐的研究也在如火如荼的展开。即使是常州派这样通常被认为是重立意、轻声律的词派,也以自己的声音加入到了论说词体声律的大合唱中。随着研究的深入,词体声律论变得愈加复杂而不切实际。词学家中彭凤高和谢元淮代表了两种倾向:前者认为古今乐可通,词乐可解,词体声律自当以音律为主导;后者则通过与乐工的合作,发现“词人之律”与“乐工之律”的分野,其实是从根本上否定了不通音律的词家以审音辨韵来协乐的单纯想法。后一阶段,19世纪末到20世纪20年代初的词体声律研究建立在反思前期得失的基础上。词体声律研究的重心,从愈辨愈繁且难以实践的“音律”退回至“格律”,力求向内挖掘词体本身的内在音乐性。与之相应,词乐研究也渐渐“退烧”,不少词学家提出以口吻代替管弦,来证验词体声律之理论,“吟诵”出词体的音乐美感。作为前期热衷音律而忽视文辞的反思,也作为这一时段不讲音律的“补偿”,当时词坛视“清末四大家”律文兼美的词作为典范,严于持律的风尚流行南北。这一时期,陈锐《词比》和徐绍棨《词通》两部著作走在了时代前列。《词比》全面、系统的总结了词体句式,堪称“词体声调之学”的草创;徐绍棨在撰写《词律笺榷》、系统订正《词律》的基础上,在《词通》中提出“自然见律”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