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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后,我国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小康社会是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长期以来受到城乡二元化发展影响,我国农村地区小康社会的建设水平始终落后于城镇地区。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提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长远目标和“两个一百年”发展目标,其中第一个百年目标,即建党100周年,正处于“十三五”时期,使得这一时期成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时间的紧迫更加剧了农村地区建设小康社会的难度。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是农村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农村地区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农村小康社会,才能缩小城乡差距,进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力包含三要素:劳动力、生产工具与生产对象。通过对当前农村生产力的全面梳理,寻找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根源并探究其解决办法是贯穿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过程中推动农村发展的最佳途径。我国农村劳动力问题主要表现为转移不合理、生产效率低,这与其自身的教育素质紧密相关,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进行引导;我国农村生产工具主要存在更新速度慢、使用效率低的问题,这与农机制度的不完善紧密相关,政府应当完善相关制度,从生产工具的普及到日后养护形成常规化、制度化的科学体系;我国农村生产对象主要以土地为主,土地的利用效率低与土地资源破坏严重是当前农村生产对象面临的最严重问题,这些问题可以归结为我国的土地政策还不完善,难以将我国土地资源进行可持续、高效益地利用,对此,政府需要立足农村实际,推行科学的土地政策。除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三要素之外,以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为代表的城镇先进生产力要素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也进入生产力要素研究范畴。这些先进生产力要素以城镇高素质劳动力为载体贯穿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各个阶段。目前,我国农村先进生产力要素还十分稀缺,农村自身缺乏培养高素质劳动力的教育资源;而城镇高素质劳动力在户籍制度约束下难以向农村地区转移。对此,亟需政府制定相应的制度政策予以解决。目前,农村生产力要素发展存在的最大瓶颈是制度不健全。加强制度建设,便可以大大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进而加快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通过对农村生产力的研究,能够探索改善农村生产力状况的有效途径,对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缩小城乡二元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活动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此外,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要素理论为工具,面对我国特有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实践中形成适合中国农村发展的理论,有利于探究不同要素对新形势下的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作用,进而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