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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各类民事案件产生了新的变化,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我国也顺应实际的需求设立补充责任制度。我国的担保法和侵权责任法里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即补充责任,那么这两个法律中是如何定义补充责任的呢?一方面,在担保法语境下,其是指由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口头或书面)产生的一种责任形式;另一方面,侵权责任法则规定的补充责任则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补充责任为我国特有的一种概念,但是其他国家有与之相类似的法律制度。补充责任作为侵权责任法中的一种责任形式,其在补充责任人身上追加责任,必然是有一定原因的。一般作为民事主体承担责任是从价值判断和逻辑判断两个角度予以考虑。侵权责任中对于补充责任的价值判断,很显然是为了尽快对于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予以救济。但是在逻辑判断上并未有明显的理由。因此,本文从补充责任的定义出发,梳理了补充责任的特征、性质。并且考察对比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中与补充责任制度类似的相关制度。此外,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入手,对于构成要件中的过错与因果关系做了详尽的分析和对比。分析了影响划分责任的因素即过错与原因力两个方面的学说,进而推导出补充责任的承担受到因果关系的重要影响的结论。在此之上,进一步深入探讨了补充责任语境下一种特殊的因果关系,即或然性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