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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动,与此相适应,各项政策也顺应时代.做出了大幅度的调整,其中突出的表现包括:国家逐步承认和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和私有财产权、改革收入和分配制度、放宽土地政策和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公民人权保护、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等。与此相适应,从1982年至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宪法进行了四次较大幅度的修改(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通过了宪法修正案31条。这些修正案是我国20多年来的社会变革的必然产物,展现了建设宪政中国的历史轨迹;另一方面,宪法修正案通过对改革成果的确认和保护,推动了改革开放进程。本文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透过对宪法修正案出台历史背景的剖析,研究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与宪法修改之间的内在联系,旨在总结我国宪政事业发展演变的历史走向,探求我国宪政事业发展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