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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历经近二十年的历程,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并逐步走向成熟与规范。如何加强对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成为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重要课题。自律监管作为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应对证券市场国际化趋势的挑战,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对自律进行法律特征的分析出发,结合国外成熟市场自律监管实践,论述了我国证券监管体制中自律监管机制缺失的现状,并深入分析了自律组织难以有效实施自律监管的原因,从而试图探寻完善我国自律监管机制的宏观构想和具体途径。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从探究自律的起源开始,进而对自律监管的法律属性进行分析,推证得出自律监管的优势以及在证券市场中的重要作用,并对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在共同构建有效监管体系中的应然关系进行了相关分析。为了考察并总结出国外成熟证券市场在自律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以供我国吸收、借鉴和参考,本文第二部分对美国、英国、法国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证券监管模式以及自律组织发挥的功能进行了详细介绍,总结出对完善我国证券自律监管的几点启示。第三部分主要论述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演进过程以及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指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最突出的问题是自律监管功能的薄弱以及行政监管和自律组织关系尚未理顺,造成监管有效性的欠缺,完善的证券市场自律体系还有待构建。具体分别对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两个自律性组织在自律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了详细阐述和深入分析。在系统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本文第四部分着重论述了完善我国证券市场自律监管制度的总体构想和若干具体建议。最后,指出在我国证券市场逐步市场化的背景下,在应对国际化竞争的需求下,在证券法制环境不断完善的条件下,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自律组织,将大有空间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