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燃煤电厂是我国一次PM2.5重要排放源之一,其减排潜力研究可为我国燃煤电厂进行PM2.5的控制提供理论指导,并为我国政府尤其是环保部门制定灰霾控制法规和政策提供技术支撑。本论文以减排潜力分析为研究目标,开展了典型燃煤电厂一次PM2.5控制水平监测和控制技术评估,并且设计了分阶段分地区的优化控制措施情景,以2012年为基准年,利用建立的减排潜力模型,预测了2017年、2020年和2030年我国燃煤电厂一次PM2.5减排潜力及空间分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燃煤电厂一次PM2.5控制对策和建议。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燃煤电厂PM2.5控制技术以静电除尘为主,袋式除尘和电袋复合除尘快速发展的格局;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外,各地控制技术的水平几乎相同。采用稀释采样法与静电低压撞击器(ELPI+)联用对两家电厂的一次PM2.5控制水平进行监测,经除尘后排放浓度分别为5.45mg/m3和3.17mg/m3,均能满足火电厂颗粒物排放的新标准。利用模糊综合分析法构建了包含环境、经济和技术三方面16项评价指标的评估模型,对静电除尘、袋式除尘、电袋复合除尘、电凝并+静电除尘、静电除尘+湿式静电除尘、低低温静电除尘配高频电源+湿式电除尘、静电除尘配高频电源+湿式电除尘七种控制技术或组合开展了综合评价,结果表明:无论是综合分析还是着重环境性能的情况下低低温静电除尘配高频电源+湿式电除尘、静电除尘配高频电源+湿式电除尘均为最佳控制技术。通过燃煤发电机组结构优化调整,2017年、2020年和2030年我国燃煤电厂PM2.5排放量与调整前相比均可实现不同程度的减排,但相对于基准年而言,PM2.5排放量并未减少;若进一步结合末端控制措施优化进行控制,PM2.5最大减排潜力可分别达到59.42×104±7.83×104、82.83×104±5.82×104和81.89×104±6.76×104 t。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燃煤电厂在实现超低排放下,2017年、2020年和2030年PM2.5总减排潜力分别达到22.68×104、22.36×104和22.07×104 t;内蒙古、江苏、山东、广东、河北和山西等地在实施超低排放后,其PM2.5减排潜力均超过3.00×104 t,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超低排放可显著降低我国燃煤电厂PM2.5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