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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道原则是由世界主要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的政策和指南于2003年6月建立的,是金融机构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个自愿性约束,是金融机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基准。赤道原则的基本宗旨是:加入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发放融资贷款时,要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降低社会和环境的风险,促进全面管理的实践。赤道原则规定在对项目发放贷款时,应避免对生态和社区的负面影响,即使不能避免也应该减少到最低程度,或对受影响者进行适当补偿,对于不遵循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的企业将不提供贷款。本文重点对赤道原则进行了介绍,结合我国金融机构认识、实践赤道原则的情况展开了分析。
本文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全面、整体归纳了企业社会责任,同时针对我国目前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分析了我国金融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偏差以及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过程中的缺陷。本文结合相关研究文献,对赤道原则产生的背景、文本框架与主要内容、赤道原则的约束性作用及意义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另外还结合中国金融机构参与赤道原则的情况,分析了赤道原则对中国金融机构的影响,提出中国金融机构应积极应对赤道原则的必要性并对于中国金融机构如何应对赤道原则提出了建议。
本文采集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三家国有上市银行2008年的社会责任报告,利用比较分析法分析了报告的框架结构,并列表对比了报告的主要相关内容,以此为代表分析了中国金融机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情况及未来与赤道原则接轨的基础情况。本文利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分析了兴业银行的赤道原则之路,为中国金融机构应对赤道原则提供了参考与启示。
通过赤道原则的概念介绍及我国金融机构接受赤道原则的可能性分析,本文认为中国的金融机构应在科学发展观的引导下发展可持续金融,积极加入赤道原则这一标准,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技术和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在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实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及改进与增加社会福利;营造和谐的金融环境,推动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树立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