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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体制的不断变革,民间融资在金融行业内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民间融资凭借其自身灵活性高、门槛儿低的特点为我国民营企业和民间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区别于银行融资,民间融资主要的是指出资人都属于民间的组织,不属于国家法定的金融机构,另外民间融资的利息较高,但是放贷的门槛相对比较低,主要是以民间信用为基础而进行的。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日益加快的大背景下,我国的经济也处在快速的发展当中,作为经济建设的主体,企业的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但是我国当前的银行贷款审核非常严格,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很难通过银行贷款来满足自身的发展需求,这种情况下很多的企业便通过民间融资的方式来进行融资。但是相比较银行,虽然民间融资具有方便快捷的优势,但是在其风险管理方面却存在很大的不足,再加上当前我国民间融资相关的体制还不健全、法律法规建设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的民间融资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从我国当前关于民间融资的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我国对民间融资的态度主要是压制,但是现实情况下,民间融资又确实是被企业及社会所需要的,这就导致现有的法律法规与市场情况存在矛盾。由于我国的民间融资法律监管部门并没有客观的认识到民间融资的作用和性质,导致了合法融资渠道狭窄而对非法融资又没有明确的界限,这种监管的模糊和混乱很容易使民间融资在不自觉当中走进法律的禁区。针对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融资的巨大需求,当前民间融资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有效的提高民间融资的法律监管、提高民间融资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本文首先详细分析了马克思的风险社会理论,随后,对民间融资的相关理念做了介绍,接下来,对民间融资的现状以及民间融资的法律风险做了分析,最后,针对我国民间融资的发展现状以及造成法律风险方面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民间融资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的监管约束机制,优化民间融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民间融资中介服务体系和优化社会信用环境这些解决对策。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对我国民间融资的法律法规建设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水平的提高有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