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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农村居民消费,开拓农村市场,是我国特别是像安徽这样的农业大省,农村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后,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增长的大课题。刺激农村需求增长,不仅是我省短期经济发展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我省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大问题。由于国际和国内经济环境的改变,安徽市场也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生产能力出现相对过剩,各项启动内需的政策特别是针对农村的政策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如今,在我国已加入WTO之后,各种利益格局面临重新分配和调整,深入系统地研究安徽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规律、消费能力及其与国民经济发展变动的关系等,对把握新世纪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完善农村消费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运用现代经济学的消费理论和分析方法,以安徽农村居民为研究对象,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深入系统地研究了农村居民消费变动的历史过程和规律,并对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关系作了剖析,最后,对未来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作出了预测,并为进一步完善农村消费政策提出了相应的制度措施。 本研究遵循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不同角度和层面研究分析了我省农村居民消费涉及的各方面因素及变化情况。 本文从安徽省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分析入手,指出:随着我省农村经济实力的增强,农村居民的消费虽然经历过阶段性波动,但总体趋势是呈良性发展的,目前正处于由温饱向小康水平过渡的阶段,消费水平的发展轻度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消费结构也由粗放型发展到目前的集约型结构。 影响居民消费行为的因素主要是收入因素和非收入因素。收入因素的不同形态和类型也影响到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实现。这部分主要运用定量分析的方式,一方面研究收入的不同形态对农村居民消费的作用,另一方面又借此来验证西方经济各种消费函数理论。结论表明,我省农村居民消费基本是符合西方消费理念所揭示的规律的。非收入因素虽不如收入因素的影响程度,但它们对农村居民消费行为、消费需求及购买力的实现在一定条件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研究发现,利率、价格、文化水平、家庭结构等因素也会通过改变居民的消费行为来影响消费需求的实现。 由于收入因素对消费的决定作用,因此,地区经济条件的差异、城乡分割状况必然造成农村居民收入的迥异,消费水平也表现出城乡差距的扩大化趋势。与周边省份的对比也可以发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程度是决定农村发展和提高农村居民消费能力最本质的标志。当然,农村居民消费能力的大小还应与居民可实现的购买力有关。农村居民购买力受到基本收入、储蓄借贷和农民负担几个部分的制约,主要是现金的收入和支出。结论指出,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购买力大小的关键因素和依靠力量;转轨时期,安徽农村居民由于对收入前景不明、预期消费困难,故较强的谨慎度和流动性约束,使购买力的实现更加困难;同时相对较高的农民负担问题,也制约着农村消费能力的实现。 安徽作为中部最大的农业省份之一,农村居民消费作为宏观经济变量,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程度更是强于其他宏观经济变量的影响程度。其对GDP的贡献份额虽然一再下降,但一直高于30%,到2000年,其贡献份额仍为31.71%。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在1997年后,增长乏力,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推动力减弱,出现有效需求不足和市场“疲软”。这主要是因为城镇居民进入新一轮消费积累期,而农村居民却未能及时填补由此产生的市场空白。农村所能提供的能量和容量,是决定未来若干年安徽省向发达省份转变的关键所在。在预测趋势中,我们可以发现,未来五年安徽农村居民购买力仍将保持目前的平稳增长状态,消费需求增长不会有太大的变动。 针对安徽省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和消费能力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政策建议,特别是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加入WTO后,食品结构的变化趋势,提出了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的措施。而且,为了保持农村居民消费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本文最后还尝试用制度调整的办法来解决一般分析所无法解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