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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是中国古典美学和艺术领域中的重要范畴之一,也是明清审美意识的主要特征,李渔作为明清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其美学思想集中反映了这一美学范畴。当今美学界对李渔的研究主要侧重他的戏剧理论,对他美学思想的整体性研究还比较缺乏,本文将从“趣”范畴入手,采用具体范畴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由外而内地分析背景、归纳内涵、总结特征、探讨意义,以期在整体研究上弥补当前李渔研究的一些欠缺。一、引言:归纳总结了当前李渔研究、“趣”范畴研究的现状,引出所要研究的问题。通过“趣”范畴生成的简要梳理,概括它的含义与特征,构成全文的理论前提。“趣”一开始便倾向“动”的含义,这成为它后来诠释一个时代的审美特征、以至演绎成一个独立审美范畴的语源基础,它整体上代表了审美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是主体审美体验中妙不可言且不断发散延伸的美感;在雅俗交融的文化背景下臻于兴盛。二、正文:论文分三个部分进行探讨(一)明清之际“趣”作为美学核心范畴的确立。分析了“趣”在明清时期达到兴盛的哲学与社会文化背景,从当时的日常生活行为、生存环境以及艺术创作方面论述了“趣”的存在状态。主体意识的觉醒,市民文化的勃兴,以及文人地位下降与心态转变带来的文学样式的变革,这些成为李渔美学思想的生成土壤。(二)李渔关于“趣”的美学思想阐释。这一部分是论文的核心。首先,分析了“趣”在李渔美学思想中的具体体现。在强调主体觉醒的时代思潮下,基于对生存现状的质疑,对生活实践的全身投入,对艺术中审美愉悦的推崇与表达,“趣”成为李渔美学思想的突出范畴。其次,通过对李渔思维方式的分析,探讨李渔“趣”论的两个突出特征:“奇”与“乐”;与李渔美学的其他几个重要范畴相比较,确立了“趣”在其思想中的主体地位,其中,“感”是促发“趣”的基础,丰富了“趣”的心理过程及内涵;李渔对“情”与“道”的发挥则构成了“趣”的雅俗分立及其融合互通的缘由,“趣”虽然不是李渔美学思想诸范畴中最具生发性的一个,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