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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兰坪地处滇西北多民族交界区,夹处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剑川白族聚居县、福贡傈僳族聚居县四地之间,境内居住有白族、普米族、怒族、藏族、汉族、傈僳族、纳西族、彝族等14个民族。多民族杂居区的民众在长期历史生活中形成了大分散、小聚居的生存格局,语言、服饰、信仰、习俗也多相融互通,舞蹈亦成为节日中各族民众共享的身体经验。尽管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识别、民族政策强化了人们的“民族”身份意识、族群边界重构,日常生活中文化要素的交融与共生依然成为当下正在发生的自然趋势。本文研究的着眼点在于以现象学的眼光,力图将“民族”问题“悬置”起来,探寻非既定知识、非既定概念规约下的民间生存状态、舞蹈发生情景。对舞蹈的阐释,从现象出发,结合人类学、舞蹈学、语言学的研究视角与理论,探寻杂居民族在社会联姻、族群共处中,舞蹈得以共建、共享的过程。同时,以田野工作的第一手资料为依据,关注当下社会在文化交融中不同身份的参与者们进入之后,民众生活中日渐形成的身体印迹与多重表述。对于当下民族交流日益频繁、文化互通日趋加速的世界,多民族共舞的个案分析或许能为多元文化碰撞中的舞蹈研究、教学、创作带来启示。本文由导论、五章正文和结论组成。导论部分阐述已有“民族”分类体系下对研究对象的描述,结合田野调查个案,提出自己的理论立场和研究视角。第一章概述杂居民族的舞蹈生存空间,从历史境遇、民族身份、族际关系三个层面呈现多民族杂居区圈舞的发生背景。第二章通过文本与田野中的场景差异,梳理不同文化身份参与者的舞蹈建构。通过“现象”的描述,提出全文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焦点一超越了“民族”界分的舞蹈。第三章为寻求答案,展开对三个典型村落的舞蹈民族志个案调查。一是通甸镇水俸村,属于白普米—讲白族语的普米族村落,这个村落的舞蹈形态被作为“非遗”传统舞蹈广为传播;二是河西乡联合村,属于黑普米—讲普米语的普米族村落,通过这个村落的调查呈现同一民族不同区域的习俗与舞蹈差异;三是通甸镇八十一社区,属于多民族聚居村,运用人类学田野工作的方法阐述乡野之中民众自发参与的舞蹈情状。第四章以田野工作为依据,通过本土人的口述来认识各族民众对同一舞蹈的身体体验与情感,阐释舞蹈中共享的文化要素及其原因,并深度分析民众共享的舞蹈身体语言。第五章对舞蹈的共享从村落与村落、村落与外界两个维度,探讨在各方力量的交互需求中民族舞蹈在当下的生存境遇。通过以上分析得出的结论有三点:第一,多民族杂居区的文化交融中,民众的身体并非绝对以“民族”来界分,而是在身体经验的对话与共享中,共同构筑了群体性的身体话语。对于舞蹈的形态,避免将“民族”属性结晶化、本质化。对于舞蹈的类分,亦需要获取地方性知识来形成对现有舞蹈分类体系的补充。第二,多民族杂居区的文化接触中,身体语言在族群互动中生成。民众共享舞蹈的同时,也是在共享一种文化类型和生存方式。在这一进程中,身体语言的共享也伴随着彼此价值观的互通,促进了多民族社区的和谐共存。民族舞蹈的功能有助于人们消除区隔,形成群体性认同。第三,在村落与外界的交互需求中,民众共享的身体经验表述为舞台艺术中凸显的特定民族形象。各方力量“言语”之后的重构形成了当下田野中民众所传习、共享的舞蹈“语言”。对传统舞蹈的传承,需要加强文化主客体之间的深度认知与理解,才会有“形式”之美以后的文化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