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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以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相互协调的“三性”为经营原则,并围绕“三性”展开经营管理活动。坚持“三性”原则意味着要处理好“三性”之间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力求找到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之间的最佳均衡点,使“三性”均达到某种可被接受的合意度。围绕“三性”原则,西方商业银行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多种“三性”管理方法。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贷款“三原则”简单地取代了“三性”经营管理原则。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以“三性”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原则是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1995年7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由于社会制度的差异,我国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与西方商业银行的“三性”不完全相同:提效益性而不仅仅是盈利性;提效益性第一而不是安全性第一。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类型商业银行相比,其“三性”的状况并不理想,在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所处的经济金融大环境以及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内部环境息息相关。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渐进性又从客观上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渐进性。国有商业银行要想真正围绕“三性”原则开展经营管理,就要不断地、逐步地完善外部经济金融环境,改善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经营管理。而且,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结合“三性”原则积极主动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当前工作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