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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60年代,伴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科技水平迅猛发展,带来了经济的腾飞,同时也带来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日益紧张,生态危机的四处蔓延,急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们不得不埋头反思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并开始探索人与自然究竟如何才能和谐共生。我们要厘清生态正义问题的理论梳理及演变。生态正义是一个比较新的、内涵丰富的概念。它要求人保护自然、尊重自然,合理利用自然,坚持科学的社会生产方式和公正的社会分配方式,具有系统性、多样性、相对性和可变性等特征。我们将人与物之间的生态正义称为种际生态正义,将人与人之间的生态正义称为人际生态正义,同时,人际生态正义又进一步细分为时间、空间、权利三个维度。生态正义最早源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有色人种和其他弱势群体进行的环境正义运动,后来随着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兴起和发展,经生态伦理学、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经济学等多视角研究,其理论内涵不时得以丰富和发展,获得了比较丰硕的研究成果。探究当代中国生态正义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原因时,我们注意到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崇尚经济至上,崇拜GDP相对严重。由于缺少生态意识、受物质文化影响严重、缺乏顶层设计以及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导致了诸多生态非正义现象的产生,比如机会不均等、生态利益与生态责任分配不公、生态责任补偿不到位。通过经济—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四个维度,仔细分析了我国实现生态正义的前提条件:以生态经济为基础,生态政治提供保障,大力宣传健康的消费文化,合理运用科学技术。在此基础上,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进行合规律地生产和合情理地消费;超越物质主义文化的影响,启发社会树立科学的价值观;加强顶层设计,发挥政府在社会主体作用;完善生态立法机制体制,使生态补偿法律化、具体化和可操作化,以利于生态正义的真正实现。生态正义的实现意义深远,既具有丰富的理论意义,又具有丰富的实践意义。它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强化和完善、生态文明体系的建设,有助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实现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