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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国政府诚信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因此探讨政府诚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三个部分较为全面的探讨了政府诚信,即政府诚信的概述、政府诚信缺失的分析、政府诚信缺失的治理。希望本文能对学术发展、政府诚信的切实提高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政府诚信是诚信作用于政府领域,对政府组织及政府组成人员提出的诚信要求。具有深刻哲学底蕴的政府诚信是在一定社会背景的催生下,在经历了若干发展阶段后逐渐得到了人们关注与重视的,因为它具有现实的必要性。政府诚信是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能力、适应政府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现实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诚信社会、维持社会良好秩序的需要,是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应对入世挑战的迫切需要。政府诚信虽然重要,但在行政实践中个别地方政府仍存在失信现象。当前,政府失信主要表现为政府外部失信和内部失信。政府的内外失信,不利于最大化地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利于巩固政府合法性基础、维持政府形象,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利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不利于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实现。所以,为了扼制政府诚信缺失的危害,我们必须要深入分析并高度重视诚信缺失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政府诚信缺失不仅包括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还包括制度、体制原因和政府组织及其官员的主观原因,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在前面两部分基础之上,第三部分着力于解决问题,即探讨我国政府诚信的实现机制。在明确思路的基础上,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以扼制政府组织自身利益、政府官员利益最大化为起点建立政府诚信的实现机制。二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