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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到来,宣告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网络成为了当今时代主题,新兴的电子商务成为世界各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同时也逐渐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足不出户购物方式的兴起,电子支付的出现,虚拟经济逐渐走向繁荣,这一切带动了物流等新产业的产生和发展。电子商务带给我们的是便捷的生活方式,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不断缩短,每个人都能感受到信息时代的不同。与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相伴的是纷繁复杂的网络纠纷,加之电子商务领域这一新兴领域中立法存在诸多局限,令很多人对电子商务的未来表示了质疑,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问题。如何建立以立法规制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保护模式,如何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民间团体、社会组织的作用,让消费者依法享有权利、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了破解当前困局的关键。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也是今后全面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一环,只有消费者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才能有效解决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的问题。2016年底,全国人大初次审议了电子商务法(草案),这不但为电子商务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同时也为保护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十分值得我们在文中进行探讨。本文充分采用比较研究及理论结合实践的方法,对比外国隐私权相关理论,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分析电子商务自身的优缺点,提出可行性建议。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在隐私权保护上的相关理论,在结构上介绍了全文的整体构架,本文的写作思路、方法和创新点。第二部分是对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隐私权进行全面介绍,着重介绍了电子商务消费者隐私权所包含的内容,并分析其自身的特点,同时介绍了目前我国在电子商务领域保护消费者隐私权的立法现状,尤其是对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了具体介绍。第三部分介绍了欧盟和美国在保护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的一些措施,并对其进行分析,并且结合立法规制模式和行业自律模式的优缺点,讨论了对我国构建保护制度的启示。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主要分析了在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隐私权中存的主要问题,一方面对侵权主体、侵权形式和侵权原因进行全面分析,重点对主体问题、客体问题、侵权形式等进行介绍;另一方面从我国立法制度、行业组织和行政监管,分析我国目前在隐私权保护制度上的不足。第五部分是在前四部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从完善我国当前法律体系和建立行业自律制度角度出发,提出一系列解决措施。建议我国未来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行业自律体系,发挥行政机关监管作用,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