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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强化市场定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迅速占领市场为目的的跨国并购已经成为了全球竞争激化的高度体现。近几年国际上又掀起了第五轮并购热潮。在外资并购领域,中国市场的潜力普遍为国际资本所关注,2002年我国以527亿美元,居全世界吸引外资直接投资总额之最,我国正成为全球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热点地区。 在1999-2000年合并热之后,虽然全球的兼并与收购数量大幅减少,2003年比2002年减少了40%以上,但是入世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中国却以不断增长的并购交易数量和交易金额居于亚洲领先地位。根据汤姆森金融公司对跨国并购和国内并购总额的统计,中国2003年前3季度的并购额中,吸收跨国并购约占16%,约为38.4亿美元。但相比于世界跨国直接投资的80%以并购方式实现,我国目前以并购方式吸引外资的比例仅为5%左右,我国的并购市场具有十分巨大的发展空间。有人断言:“西方世界百年的并购史将在中国未来十年内重演。” 随着中国相关外资参股上市公司政策的解禁和外资并购法律法规的出台,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外资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并购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持续热点。蓬勃发展的外资并购给我国国有企业的新一轮改革和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带来机遇;另一方面也给我国现今相对落后的相关配套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妥善地解决外资并购中涌现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后新公司的性质、国有股权转让价格、股东权利保护、反垄断等等法律问题;如何清除现行立法中对外资并购造成阻碍的条文和规定;如何完善的外资并购法律规定,使之既能促进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发展,又能有效地对外资并购行为进行规制使之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是本文重点关注并力图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共分为四大部分,共用三万六千字的篇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概要的阐述。 第一部分,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模式分析。这部分主要通过对并购和外资并购法律涵义的说明为全文而后的分析提供基础。在介绍了并购和外资并购的准确法律意义之后,作者对我国目前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主要形式及其特征进行了分析。每种方式都辅以具体案例进行说明,力图从实证的角度对外资并购这一实践性很强的活动进行阐述。同时,在介绍完每种方式之后,还指出了立法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部分,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立法背景、演变历程和现状分析。这部分主要介绍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立法背景和立法演变进程,并对外资并购的立法现状进行了分析。外资并购上市公司从严禁到鼓励经历了一个相当曲折的过程,最近对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活动的解禁不是突如其来的,相关法律的出台,上市公司对外资放开都是有着十分深远的背景。外资并购作为国际直接投资中的主流方式,在立法上大力促进外资并购,既有利于我国吸引外资以提高综合国力、又符合“十六大”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新目标和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客观需要。然后,通过对我国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立法演变历程并结合各阶段的典型案例分成三个阶段揭示我国对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态度的转变和立法的逐步理性和现实。最后,对我国当前主要的外资并购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介绍和评析。 第三部分,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法律缺陷分析。这部分主要分析现行立法中存在的四大方面缺陷。首先是在外资准入条件和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后新公司的性质方面,现行立法模糊且相互矛盾让实际操作无所适从;第二,在国有股权转让价格上立法简陋,实际中操作十分不便;第三,在证券市场稳定和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方面立法上存在疏忽,使得外资对上市公司的并购易危及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第四,由于反垄断立法的缺失,使得外资能够借道上市公司垄断我国国内市场,压制我国民族经济的发展,危及到我国的国家经济安全。 第四部分,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法律完善。这部分与第三部分是相互照应的。针对前部分对现行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作者的解决对策一一完善现有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法律。在外商投资政策和立法方面,应结合中国的入世承诺修改((P卜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跳相关规定,明确新公司的外资公司性质;在国有股权转让定价方面,应参照国际惯例制定切实可行的股权转让细则,达到既提高外资并购上市公育的成功率,又杜绝损害我国上市公司利益和“贱卖”国有资产的行为;在《证券法》和《公司法》修改方面,应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经验,在证共法中规范协议收购、赋予监管部门个案审查职能、注意立法间协调;在公司法中增加反恶意收购的条款、设立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制度。在反垄断立法方面,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建立反垄断机制。及时建立反垄断报告制度和听证制度、重视建立反垄断法的域外适应制度和规定反垄断豁免情形及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