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环境危机日益严重的形势下,重视环境保护并将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加以完善和保护变得尤为迫切。中国目前研究环境权入宪的文献已经有不少,但囿于传统的理论分析方法,一方面没有清晰指出环境权作为基本人权的国际标准及其国内实施的宪法理论基础;另一方面缺乏细致的分析,对国内的重大、典型的环境案例分析不足,流于抽象而宏大的制度比较、借鉴、构想,未能够有效说明环境污染受害者集体行动的逻辑与权利意识。正因为如此,在环境权研究方面,迫切需要探究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入宪的法理基础,探究公民权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保护,探究环境权现实运行过程中的利益博弈与妥协。文章从环境权入宪的法理基础入手,梳理了环境权的发展历程,为环境权入宪厘清一些误区,并论证分析了环境权的主体和环境权的内容。文章客观地将环境权的主体落实在公民身上。文章指出环境权是一项实体性权利而不是程序性权利,是一项生态性权利而不是经济性权利,是以权利为本位的权利但附带部分义务内容。文章的第一章也详细分析了环境权与第一、第二代人权的区别和联系,指出环境权和发展权同属于第三代人权。文章的第一章还对环境权和环境法基本原则之间的联系进行了论述,指出应将公民环境权作为环境法基本原则。文章的第二章则从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考察了环境权的制度保障,梳理了环境权保护的国际法文献,并对国内的环境权立法保护、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完善环境权保护的立法建议、司法建议和行政管理建议,强调要将诉权实现和合作治理作为重要突破口。文章的第三章则首先对我国学者对环境权入宪必要性的论争进行梳理,然后在其基础上展开对环境权入宪的可行性、重大社会效用和环境权入宪的路径与方式的论证。以此为基础,文章确认了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的法理基础,为环境权入宪扫清了理论上的障碍,同时厘清了国内学术界在环境权问题上的认识误区。通过对环境权制度保障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对公民环境权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保护。对环境权现实运行的考察,则有助于人们更好地认清环境权现实运行中复杂的利益博弈,指出了环境权现实运行中存在的亮点和不足,也为理论和实践工作者指出了完善环境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