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低碳转型,是我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任务,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在此前北京APEC峰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了中国2020年低碳行动目标:在“十三五”期间要落实2020年CO2排放强度下降40%-45%的目标;到2030年落实CO2排放总量达到峰值的目标。同时十八大强调要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环境目标考核评估制度,以制度创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因此,针对碳排放控制目标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不仅是地区“十二五”碳排放控制约束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更为“十三五”规划制定更为积极的减排目标提供经验和参考。通过调查发现国内现行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考核办法存在考核指标操作性不强、指标设置科学性不足、忽略地区差异等问题,使得考核体系指标设置存在一定的缺陷,同时在实际的考核中,多数市级及以下政府沿用省级政府考核办法,使得考核过程过于教条化。本文针对上述问题,在借鉴国内外碳减排考核指标设置情况和相关环境指标体系构建思路的基础上,依据国内碳排放控制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考核目的、考核程序,以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重要性、政策相关性为原则,从减排目标、控制管理措施、支撑保障措施三个维度,构建了城市碳减排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并对指标涵义、考核指标计分方法、考核结果等级划分进行详细的阐述,最后以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的J市、西部地区的G市、南方沿海城市的H市进行碳减排考核体系实例分析,验证该考核体系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对三市碳减排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发现:J市、G市、H市的考核结果分别为94.34分(优秀)、86.37分(良好)、93.53分(优秀);J市得分最高,表明考核体系中设置碳减排激励性指标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三个城市控制管理指标的得分率普遍较高且差异不大,表明该层次指标均得到较好的落实且能够对不同发展水平城市的碳减排情况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三个城市支撑保障指标的得分率较低且差异较大,表明该层措施均是碳减排工作的薄弱环节且能够充分体现各城市碳减排工作的差异性。研究结果为实现“十二五”碳排放控制约束性目标提供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