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教育部为了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的质量,提高学生体育兴趣和参与意识,曾颁布过4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等指导性的文件,来逐步深化大学体育课程改革。普通高校是国家培养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阵地,也是学生接受在校体育教育的最后阶段,普通高校体育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的教育方针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关系到我国高级人才的培养质量,关系到我国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大学体育作为普通高校的一门公共必修课,对全面提升大学生的素质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本研究主要内容包括:⑴教育部自2002年颁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新《纲要》)至今,吉林省绝大部分普通高校大学体育课程教学做了相应改革。⑵吉林省普通高校中教师对新《纲要》中的课程教学指导思想及目标的认识较好。⑶吉林省普通高校大学体育的课程设置、课程结构、课程建设与课程资源、课程评价等方面虽有了一些改善,但与新《纲要》规定的还有较大距离。⑷吉林省普通高校广大体育教师缺乏统一学习、讨论新《纲要》等对学校体育的发展起着重要影响作用的指导性文件,以及学校缺乏对教师综合素质考核的办法与标准。⑸吉林省普通高校的大学生对大学体育课程的教学评价、教学内容;学校运动场地设施;运动会的举办等方面的评价很低。⑹针对吉林省普通高校大学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存在的不足,提出吉林省普通高校应建立联合评估大学体育的部门;应实现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课内外一体化、“三自主”教学;继续完善体育课教学内容、评价、方法及教材与硬件设施;加大体育教师培训与课余体育开发与改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