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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企业间多数采取契约模式协调,价格折扣与回购契约就是普遍采用的两种策略。但对于契约的研究,往往就某一种形式的契约进行讨论。因此,研究价格折扣与回购契约在供应链中的联合使用,是一个创新。同时,大多数的供应链契约研究中,通常将优化目标集中于改善预期收益或降低预期成本,没有考虑合作伙伴的风险偏好性,往往假设供应商和零售商都是风险中性的,这与外部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明显不适应。因此,忽视合作伙伴风险厌恶特性条件下得到的契约机制,并不一定能在带有风险厌恶特性合作伙伴的供应链中得以实施。所以,考虑供应链合作伙伴的为风险厌恶者时,对于供应链协调契约机制的影响,将有很大的实际意义。本文在分析供应链基本概念、管理模式、协调过程等基础上,假设市场需求不确定,产品是易逝品,零售价格是外生变量,供应链采取信息共享机制,考虑供应商和零售商对风险的不同态度,建立了由单个供应商与单个零售商组成的一个两阶段供应链的价格折扣与回购联合契约模型。主要内容为:论述了供应链的概念、管理模式和契约协调机制;供应链的风险类型和度量风险的三种基本方法;在供应链采取基本协调模型的情况下,比较分析了分布式管理和协同式管理下供应链的最优订购量、供应链各成员和系统整体利润,分析得出:分布式管理时,供应链的实际订购量、供应链系统和供应商的利润,均小于协同式管理下相应的值;当供应链单独采取价格折扣契约时,无法实现协调,单独采取回购契约时,可以实现协调,并且回购价格与市场需求无关;当供应链采取价格折扣与回购联合契约时,系统能够达到协调,批发价格和回购价格均满足成本与零售价格的一个线性关系式,且两个价格的确定与需求的分布无关;最后,讨论供应商和零售商对风险不同态度的三种组合情况,建立并分析了联合契约模型,分析得出:当供应商与零售商均为风险厌恶时,价格折扣与回购联合契约可以实现供应链的协调,但此时系统最优订货量小于零售商和供应商均为风险中性时系统最优订货量。由供应商和零售商的风险态度系数,可以得到双方在利润中比重。当供应商为风险厌恶与零售商为风险中性,或供应商为风险中性与零售商为风险厌恶时,联合契约无法实现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