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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是我们社会最基层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好城市社区对我国基层工作水平的提升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城市社区管理也经过“单位制”“街居制”再到“城市社区制”,在经济发达地区城市也涌现出如上海、沈阳等一线城市先进的管理经验。1949年建国以后,我国就一直在探索城市社区管理的各种道路,从原来的“单位制”为主、以基层地区管理“街居制”为辅的体制转变为城市社区制,逐渐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城市社区治理新道路道路。城市社区制是单位制、街居制的一种超越,在这一发展的过程中也涌现出如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等一批符合当地实际的城市社区管理先进经验。新时期,城市社区管理又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是我国步入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社区和谐成为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在最近的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到城市社区的共有4处,多达700字。本文首先对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相关理论进行探讨,然后总结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的历史变迁和国内外城市社区治理的先进经验,同时也提出我国在城市社区治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以深圳市罗湖区近两年来提出的“城市社区四治(4G)模式”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城市社区工作的深入了解及与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的走访调查,对罗湖区此次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和提升有一个初步系统又全面的了解,并对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社区四治(4G)模式”进行综合评价,探索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社区治理当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优化经济发达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的可行举措。最后在结论部分中指出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社区四治(4G)模式”的改革将引领全国各地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改革方向,同时具备在中小城市各城市社区基层推广的可能,为推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和发展中城市社区治理改革提供一条借鉴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