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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直受到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年年讨薪年年欠”的现象一直不能获得有效破解,成为一个不能打破的怪圈。农民工欠薪问题具有严重的破坏性,一方面严重造成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损害,加剧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劳资矛盾;另一方面容易引发群体性的暴力事件,影响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保证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地拿到应得工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明确了法律适用标准,对该罪所涉及的术语、定罪量刑标准及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给予界定。同时从2013年11月20日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并开展了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和效果。如何完善防范农民工欠薪机制,不仅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法律界深入探讨的问题。本文主要通过案例分析、比较研究、调查研究等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特别是结合“小小鸟”调解委员会在援助农民工的工作过程中积累的相关案例与统计数据,通过对农民工欠薪现状的社会调查,深入分析农民工欠薪的特点、治理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据此提出相应的治理建议。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列举一例在调研过程中遇到的一起农民工欠薪案件,从而引出相关的法律问题。第二部分:概述农民工欠薪的基本现状。第三部分:分析防范农民工欠薪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提出完善防范农民工欠薪机制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