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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5年十月份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是由于每一个省份的资源配置情况不同,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困难也各不相同,所以每个省份采取的建设思路、建设方式以及建设的侧重点也各不相同。近几年来,山西省作为中部地区较为典型的能源大省,立足本省实际,因地制宜,不断探索符合山西自身特点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并加以完善。与此同时,设立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为山西省的长远快速发展提供了比较好的政策环境,拓宽了山西的发展空间,并且在项目引进等方面提供了格外宝贵的机遇。因此,在历经几年的推动与深化之后,非常有必要对山西省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与了解。文章以山西省为研究对象,对山西省的11个市的村庄进行抽样调查,按照“类型到、地市到、年度到”的原则,结合试点村/推进村、定点观测村、收入三个条件每个地级市选取3个村庄,共选取33个村庄495户农户进行实地调研。此外,充分了解与学习国内、国外的新农村建设实践,从山西省的实际出发,以因地制宜、科学合理为原则,分别构建了山西省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农民幸福感评价指标体系,以山西省2012年统计年鉴、各市统计公报及调研数据为数据来源,采用因子分析法,运用SPSS17.0对指标数据进行分析,进而对山西省11个地级市2011年的新农村建设水平从横向上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山西省新农村建设水平从总体上而言差异较大(11个地级市中新农村建设水平最高得分为0.4757,最低得分为-0.5487),一般而言,经济发展情况比较好的地区新农村建设情况也比较好;而山西省11个市的农民幸福感居于71.55%-60.28%之间,属于比较幸福的阶段,总体而言,绩效水平较高的地区,农民幸福感也较高,绩效水平较低的地区,农民幸福感也较低。与此之外,通过对山西省新农村建设水平的评价分析,找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如空心村现象严重、医疗教育问题突显、农民主体意识薄弱等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