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对于所犯案件较轻、有强烈改过自新意愿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会对其进行考察,合格后启动未成年人“不起诉”司法程序。这一司法程序的设立不仅是对未成年保护的扩展也是我国人性化司法改革迈出的一大步。笔者在社工机构实习时,有幸参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领域进行社工介入服务的尝试购买项目。笔者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的全力支持下,运用个案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克服司法行政工作严肃化的强势以及目前金水区社工服务涉及领域较窄的弱势,在服务中以理解、接纳和尊重的原则,与案主建立信任关系,并借助访谈工具开展社会调查来全面获得有关案主的信息。笔者在此基础上探究案主问题的根源所在,并在具体帮教计划的实施下,协助案主解决问题,顺利度过“不起诉”程序考察期。本文的研究是在没有具体实务经验、所服务案例为单独个案没有集团优势的局限下开展的,在服务实施中遇到了资料呈现不符合检察院要求以及无法进行专业的司法解释等问题。但是本次服务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本次社工介入服务的顺利开展,不仅打破了社工在郑州市金水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司法程序零介入的状态,开创了社工在该领域介入的先河,而且金水区作为郑州市主城区,这一服务的开展对于其他区域开展相关社工服务具有实操性和可复制性。本文所阐述的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领域服务的开展,这是社会工作服务开展领域进一步精细化的表现,也是具体实务案例的积累,不断扩大了社工服务案例的累计量,也为他人开展相关司法社工介入服务提供了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