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伊始,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有条不紊的深入开展起来,公民在充分享受知情权得以合法保障短短五年时间之后,又不得不面临自媒体时代的悄然来临。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以博客、微博和论坛为代表的自媒体凭借其相比较传统媒体更加自由开放的特点,势必会对政府信息公开产生深远的影响。全文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与自媒体时代相结合,首先从自媒体五大功能和三大应用的角度探讨自媒体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方式,进而以行政法学平衡论为理论框架,由平衡论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和协商机制三方面入手得出自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分别扮演传播者、监督者和反馈者三种角色,并逐一分析其对政府信息公开所产生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并提出在自媒体时代下政府信息公开的应对措施,对我国政府在自媒体时代下通过有效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具体来看,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来进行展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在分别解释了自媒体、传统媒体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含义之后得出自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区别,并运用服务论、“社会契约”理论得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合理性,最终着重分析自媒体与政府信息公开并存的理论基础,由人民主权理论和公共参与理论予以支持。接下来以新浪微博为例探讨自媒体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方式,首先分析自媒体可以对政府信息公开产生作用新功能,包括发布功能、关注功能、评论与转发功能、@功能和#话题#功能,进而得出这些功能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具体应用方式,具体包括微博直播、微访谈和烂尾新闻等。以行政法学平衡论为理论框架,研究自媒体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效果是全文的重点,首先分析平衡论运用机制与自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扮演角色的对应关系,得出自媒体以平衡论的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和协商机制为框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一一对应传播者、监督者和反馈者三种角色,并从这三种角色入手,探讨自媒体对政府信息公开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在积极影响中,以2012年网络红人杜甫、包公和元芳作为比喻,得出其作为传播者有利于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的速度、降低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本和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容量;作为监督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范围更加广泛、事件更加充裕;作为反馈者更加真实高效。消极影响则主要包括信息鱼目混珠和瓦解政府形象两个方面。最后为全文的总结,在前文是什么、为什么的基础上得出怎么办的结论,研究自媒体时代下政府信息公开的应对措施,首先法律层面应该增强自媒体参与下政府信息公开立法观念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层面则从提高政府自身公信力、观念上对自媒体由恐惧变为支持、利用政府官方微博进行舆论引导和解答疑问和转变政府官方微博语言风格四个方面入手为政府支持和利用自媒体提供具体措施;最后自媒体与公共层面则强调加强自身的约束以防止虚假信息和谣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