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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开现代主义文学风气之先的旗手,弗兰茨·卡夫卡的小说创作虽然引发了后世的广为赞誉,但是他却并非一名职业作家,其本人不但荣获了法学博士学位,而且还一生以工伤保险法务工作为职业。因此,对于卡夫卡而言,“法律与文学”是不可分割的,其短暂生命所焕发出并不平凡的光彩,亦离不开“法律与文学”的共同作用。法的职业所传达出的现实感为卡夫卡提供了认知现实世界的路径,因此法律对于卡夫卡那聚焦心灵世界又不失现实性表达的小说创作来说,其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然而,纵使卡夫卡的小说创作会留有受法律影响的痕迹,但是它还明显流露出了与法律本身所不相顺从的文学个性。从卡夫卡所创作的法律小说来看,“法律”既以“存在”的方式集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于一身,又以此烘托出了卡夫卡本人那关于“上帝、生活、真理”的思考。就这样,我们不但可以从文学中收获对于法律的反思,而且还可以明了卡夫卡式艺术风格的影响力,进而认识到作为个体生命的“人”的荒诞与虚无。不过,卡夫卡小说所凝聚的关于“法律”与“文学”的“两种书写的价值”的铸就,离不开卡夫卡所置身的文化立场与社会风潮,同时也更与其在把握事物内在联系基础上所做出的与二十世纪时代浪潮特点相应和的致力于表现主观心灵世界的艺术选择息息相关,而这则正是“法门之后”的奥秘所在。总而言之,此番“卡夫卡与法”的研究,将立足文学研究的立场,以“法律与文学”的联袂,去理解卡夫卡的写作、生活、乃至整个生命,进而推动卡夫卡小说价值及其成因的多面性与综合性呈现。在卡夫卡的天地里,“法律与文学”俨然已经成为了相得益彰的最佳拍档,而他本人那透过法眼看世界、手执文笔写人生的生活状态,更使得其所创作的聚焦主观心灵世界的小说作品得以蕴藉着浓厚的现实意义。与此同时,也正是这种“法律与文学”的深刻遇合,让卡夫卡所创作的那些表现着主观心灵世界与客观现实世界相对撞的小说作品,得以触及了人类灵魂深处那片充满着未知且亟待探索的开阔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