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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制度一般指是企业拿出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管理人员或骨干人员的一种激励制度。自从2005年股权分配改革以来,股权激励制度被学术界广泛的探讨和关注。由于国外的一些国家如美国、日本等较早的引入股权激励制度,所以国外有大量的相关研究和文献在验证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性。而我国学术界也从股权激励的方式和比例设计,股权激励的效果以及其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性等做了大量理论和实证方面的研究。2005年底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之后,更多的上市公司也认识到股权激励手段的重要性,股权激励制度在中国也如火如荼的展开,它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公司委托代理问题,从而使公司管理者与所有者利益相一致,提高企业效率,最终达到提升企业价值。基于以上背景,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为研究对象,在之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国泰安(CRMAR)选取2015年至2018年的上市公司数据作为研究样本,结合人力资本理论、激励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采用了文献研究法与实证研究法,对我国上市公司(以上证、深证A股为样本)股权激励和公司业绩的相关性、股权激励模式与公司业绩的关系和上市公司管理者股权持有量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性进行研究。本文的研究结论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相关性提供了理论和实证支持。本文选取了近四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剔除ST股、数据缺失、明显异常、金融行业以及有重大事项公布的样本,最终获得样本总计409个。用资产收益率(ROA)为因变量,股权激励作为自变量,同时选取公司规模(Size)、企业成长性(Grow)、资产负债率(DEB)、所处地域(Area)和所处行业(IND)为控制变量来建立模型,并使用Stata17软件来做实证分析,主要验证了股权激励和公司业绩的相关性、比较股权激励的两种主要方式的效果以及找出股权激励比例的最优点。实证结果得知: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具有正向影响;限制性股票方式与股票期权模式相比对公司业绩的提高上并无明显效果;公司激励比例和公司业绩之间呈非线性关系,而是“倒U型”相关性,股权激励比例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公司最佳持股比例在4.57%上。最后本文根据结论提出了完善股权激励制度的相关建议,这其中包含一是上市公司应选用适合本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由于股权激励模式并不单一,也没有准确的实证证明那种模式更加有效,所以上市公司可以基于本企业的行业领域、规模等挑选最佳方案,并选择合适的股权激励比例以及激励年限时间。二是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这包括股权激励方案的备案、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股价以及重大利好前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现象等。三是加强股权激励外部环境建设。首先是中介服务机构监管,避免其被管理层收买,其次是加大独立董事与财务顾问的责任,要对上市公司显示公允,更正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股权激励方案。